刀:古有佩刀之习。根据文献记载,汉代所佩之刀,都是小刀,与武士所佩大刀不同。但这种小刀和砺石(磨刀石)系佩在一起,实用之物。
佩刀实物有的装以银首,有的错镂金银,有的还加有刀鞘,刀柄上部都被制成环形,以便系佩。
四川成都天回山汉墓也有出土。那是一把金错铁刀,长约18厘米,环柄鎏金,在刀身的两面分别以金丝嵌出隶书铭文和图案花纹。据铭文得知,这是汉灵帝光和七年的遗物,和这件金错铁刀同时出土的还有一批陶俑,其中有一尊簪花女俑,腰间系束一带,带上就悬挂着一把环柄小刀。
《后汉书·舆服志》:“佩刀,乘舆黄金通身貂错,半鲛鱼鳞,金漆错,雌黄室,五色罽隐室华。诸侯王黄金错,环挟半鲛,黑室。公卿百官皆纯黑,不半鲛。小黄门雌黄室,中黄门硃室,童子皆虎爪文,虎贲黄室虎文,其将白虎文,皆以白珠鲛为钅剽口之饰。乘舆者,加翡翠山,纡婴其侧。”可见当时不同身份的人所佩之刀形制各异,连刀鞘的颜色也不一样。
装饰性的佩刀。《诗·大雅·公刘》:“何以舟之?维玉及瑶,鞞琫容刀。”《释名·释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 除了这种具有实用价值的小刀以外,古代男女也佩容刀。所谓容刀,实即假刀,仅具刀形,没有刀刃,故不能使用,只能作为一种佩饰。
这种容刀在考古发掘中也有发现,如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三件,均为角质,环首细柄,长度分别为20.2厘米、15.5厘米及10.4厘米,出土时盛放在妆奁之中。
佩刀之中又有书刀,或称“书刃”,商周之世称之为“削”。这是一种在甲骨、竹木筒上削刮修改笔误错字的文具,古代文人为图便利,常将其佩在身边,由此演变为佩饰。这种书刀在山西运城邱家庄战国墓、湖北江陵凤凰山楚墓、广东广州麻鹰岗汉墓、广西贵县风流岭汉墓均有出土,有的和简牍笔砚同出,可确定其用途。此外,在四川成都青杠坡汉墓出土的画像砖上,还见有腰佩书刀的文吏,书刀的样式与出土实物完全相同,可资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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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容刀,是一把十分考究的玉剑,剑分5节,各节用金属物连接,不能活动折卷,无刃,明显不是一件实用品,当是一件表仪容的“容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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