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联合全国及世界范围内的古代琉璃爱好者,并持续稳定的举办交流活动,暂定目标为各地古琉璃联谊、每年举办巡回展览及专业会刊的出版发行。现将筹办“古琉璃爱好者沙龙”,向社会招募会员,详情如下!
首先将邀请成立筹委会,诚挚欢迎您的参与,并相互推荐!
古琉璃爱好者沙龙招募(筹办)
沙龙职能
1. 本社团宗旨:传承中华文化,弘扬琉璃艺术,继承发掘琉璃文化。
2. 沙龙是一个以古琉璃爱好者为主的学习和交流实践的平台,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3. 沙龙成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纪律和规定。
4. 沙龙将尽力促进琉璃艺术的繁荣发展,为中华民族的昌盛及中华与世界文化的交流作出贡献。
活动内容及目的
1. 从今年起,开始筹办全国范围的“古琉璃民间收藏巡回展”及鉴定活动。
2. 沙龙将每年至少组织4次团体交流活动,邀请资深专家举行讲座,促进相互交流。
3. 不定期地域性组织会员参加活动,交流收藏经验。
4. 从今年起,由会员收集撰写各类古代琉璃鉴赏类文章,整理编辑后汇总成会刊,以后安排出版事宜。
人员安排、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沙龙领导机构设置(请提名推荐或自荐)
1. 会长:一名
2. 副会长:两名
3. 宣传部:部长 一名
4. 组织部:部长 一名
5. 外联部:部长 一名
6. 财务部:部长 一名
任职条件
担任本沙龙以上职务,必须对本沙龙及会员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有集体观念。
职责及职务的产生和罢免
会长对沙龙负总责;副会长负责分管和组织社团内部的开课,负责收集会员的作业等与学习有关的日常事务;宣传部负责本沙龙的活动宣传,包括网络宣传;组织部负责本沙龙的一切活动筹备;外联部负责与其他社团的沟通与联系,作为社团联合活动的桥梁;财务部负责本社团的所有经费及财务管理。在活动中,各部门应该积极地相互配合。
本沙龙所有职务将由社团会员大会的选举产生,其他方式和途径均视为无效;经理事会审查认定不称职的干部,经会员大会讨论进行罢免。
会员权利和义务
1. 会员可以参加沙龙组织的学术讲座、实践经验交流及联谊活动,并交纳基本的活动费用。
2. 会员有权对沙龙的一切活动及账务等进行监督;有权参加沙龙部门职务的竞选。
3. 会员必须积极地参加本沙龙的活动,维护社团形象。
4. 会员应该积极地维护本沙龙的权益。
附则
1.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提出,并经过理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或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即可。
2. 琉璃爱好者沙龙每半年必须做出工作与活动安排。
3.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琉璃爱好者沙龙理事会。
暂定联络人:中国琉璃网-牧之
联系电话:13816002006 联系QQ:1368021
自愿报名的朋友请联系我,并填写“古琉璃爱好者沙龙-联络表.xls”。
我们建立筹委会后,将尽快办理普通会员招募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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