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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易碎 人言易坠(四)
作者:小猪与小白  文章来源:红袖添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1 13:44:35  文章录入:筱雯  责任编辑:牧之

       不久张生便要去长安应试了,或许是下了决心终要割断前缘,一心功名,所以这个男人连说分手的勇气都没有,只能对着莺莺忧愁哀叹,自然他也是不肯去承诺些什么的。莺莺自然明白他的心思,面对爱人的负心薄情,做为一个弱女子又能说什么呢。莺莺是个坚强而又自尊的女子,她不会低声哀求张生留下,她态度恭敬,声音柔和,慢慢地对张生说:“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没身之誓,其有终矣,又何必深感于此行?然而君既不怿,无以奉宁。君常谓我善鼓琴,向时羞颜,所不能及。今且往矣,既君此诚。”

 

       莺莺平静的面容下说出“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那是怎样的一种心痛呢,假如仅仅是个人爱情的失败也就罢了,但是其中还昭显出整个家族的衰败和老母最后一丝期望的落空。人很多时候并非为自己而活,所以人最不能承受的并非自身的失败,而是自身的失败给自己亲爱之人所带来的伤害。张生挥一挥衣袖,固然不带走一片云彩,还可以得到时人“善补过者”的赞誉,但是对于莺莺来说,不但她这一生的命运已经凄惨无疑,而且也给了她衰颓式微的家族一次重重的羞辱和打击。
  
  她终于明白了“则没身之誓,其有终矣”,古往今来男女说着“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誓言,可大多数的人言语远比自身华丽,现实远没有恶化到世界末日,便已经支持不住,爱情一如华美的琉璃,碰触现实难免粉碎。
  
  于是她为自己心爱的男子弹了最后一首曲子《霓裳羽衣曲序》,琴声因为心情悲伤而纷乱错杂,旁边的人都听着流泪,她终于弹不下去,扔下琴哭着跑到母亲的房里,再也没出来。在这部作品里,郑氏出场只有一次,侧面描写也并不多,但是我们却依然能想象一千多年前那位母亲的悲痛,为自己的命运,为家族的命运,更为自己女儿的命运感到悲伤。
  
  第二天我们的元大才子便神清气爽地踏上西去长安的路途,但是那年他没有考中。于是他留在了长安,从莺莺的信中我们了解到,这个鄙薄的文青曾托人给莺莺寄去一封信,让她看开些,“以广其意”,顺便送去“花胜一合、口脂五寸”做为分手礼物。唐代女子喜欢用绢纸、金银等材料做出一朵朵花形的小物件,贴在脸上,唐代就称之为“花胜”或者“花钿”。元稹很潇洒地给分手后的情人送去长安最时尚的化妆品和首饰,想以此来弥补内心的愧疚。但凡女子都爱最新潮时尚的化妆品,犹以情人所赠为甚;但是我不知道淹留蒲州普救寺的母女,在这个穷乡僻壤突然看到负心的男人送来长安的时尚货色,会是怎样的心情,或许如后世李清照所言“泪融残粉花钿重”。
  
  孤独无望地留在普救寺的莺莺回了一封信,那信却被张生炫耀于长安的朋友之间。就好象胡兰成把曾与他恩爱缠绵的女子都写进《今生今世》,古今文人下作起来都是一样。
  
  对于自己的负心,元稹还借用了《左传》那句“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道德,则必有祸”,义正词严地发表了一通高论:“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戮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最可怕的是听众的反应,“于时坐者皆为深叹”,大家叹口气,居然没人指责张生的负心薄幸,或者有一点小小的同情给予莺莺。
  
  对于美貌女子的恐惧,其实不过只是自身懦弱的借口罢了,男子严于律女子,宽于律己,实在是很无耻。《世说新语》里记载着石崇宴客让美人劝酒,如客人不饮,便杀掉劝酒的美人。有一次丞相王导和大将军王敦去赴宴,王导不善饮酒,也只好勉强自己喝,以至于喝醉了;而王敦死活不肯给面子,就是不喝,“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而此事,却被刘义庆归为“汰侈”,意思是奢侈浪费。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人正常情感的缺位,对于爱情和女性的残忍,却成了男子气度的象征。

 

       记得唐代曾有一个很出名的事件:军官冯燕,和同事张婴的漂亮老婆私通,张婴酗酒而归,冯燕逃避不及,只好藏到床底,却发觉自己的头巾还留在枕边,幸好张婴喝醉了并没发觉。于是冯燕指指头巾示意张妻把头巾取来免得事情败露,可是张妻会错了意,竟把枕边张婴的佩刀递给了他。冯燕看了张妻几眼,觉得这个女人太狠毒,就一刀砍下了张妻的头,然后戴上头巾走了。张婴于是就被认为杀害自己的妻子,被判死刑;结果在刑场上,冯燕出现了,他宣称张婴是无辜的,张妻是自己杀的。军政长官贾耽将此案据实上奏,并表示,宁愿免去自己的官职,也要为冯燕赎罪。最后皇帝的敕令是,将滑地的全部死刑犯同时赦免。

 

       这件案子影响很大,以至于那个时代的流行小说家沈下贤专门为之创作了传奇《冯燕传》;著名诗人司空图则写了长篇叙事诗《冯燕歌》,其中有一句诗写道“已为不平能割爱”,也就是说为了所谓的道德规范,能割舍爱情的才是大英雄。于是世情普遍鄙薄男欢女爱,积极培养冷血寡情的人,于是婚姻便成利益的交换,所谓的爱情只能沦落到勾栏瓦舍里去了。

 

       对比西方,希罗多德《历史》曾讲过吕底亚王坎道列斯的故事。坎道列斯认为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美丽的女子,于是他想拿来炫耀了,他强迫他的亲信巨吉斯看王后的身体,以便确认这一点;不得已,巨吉斯只好藏在卧室,看了王后的身体。王后知道此事后,认为是奇耻大辱,就将巨吉斯召来,给他两个选择:要么他杀掉国王,“变成我的丈夫并取得吕底亚的王位”;要么被处死。结果巨吉斯选择了前者,他杀死了国王,并娶了王后,登上了吕底亚的王位。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东西方文明对待情欲的差别。遗风留至如今,家里关心你的结婚对象,不是双方有多么相爱,感情有多深厚,而是这个人家里怎样,是不是老实,有没有本事赚钱升官;假如你斗胆和他们说起你们的爱情,于是大家都开始哄堂大笑或者不屑一顾,仿佛看你就是一个不成熟的孩子、精神错乱的病人。对于爱情的信仰,或许只存在于看戏的那段辰光。
  
  有了这样一种社会心理氛围,再加上有太子少保韦夏卿的赏识,那么元稹抛弃寒门女子莺莺而迎娶豪门韦家的千金韦丛,也就顺理成章了。但吊诡的是在蒋防写的《霍小玉传》里,元稹的老丈人韦夏卿却对负心薄行的朋友李益这般说:“风光甚丽,草木荣华。伤哉郑卿,衔冤空室!足下终能弃置,实是忍人。丈夫之心,不宜如此。足下宜为思之!”蒋防此人在仕途上得到过元稹的推荐,所以他写及元稹的岳父时总要润色拔高一下,只是他的恩公看到这番话时是否会心头一颤?
  
  或许是虬髯客已没,不会再有人“衔之十年”也要去取“天下负心者”的头颅心肝下酒,所以男人也就越发理直气壮地负心薄幸。负心人元稹没有得到什么报应,又过了一年多后,也就是贞元十九年他登拔萃科,署秘书省校书郎,娶了韦夏卿之女韦丛为妻,并在那一年与同中书判拔萃科的白居易相识订交,从此元白之名满天下。元稹在《梦游春七十韵》中写道:“当年二纪初,嘉节三星度……韦门正全盛,出入多欢裕。”在元稹志得意满,欢娱畅快之时,莺莺也匆匆嫁于他人了。后来元稹偶然路过莺莺居住的地方,以莺莺表兄的身份求见,终不得一见。莺莺的不复相见,是对情人的深深失望,或许她会深深的认同鱼玄机说的“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她没有霍小玉那般刚烈,她也许也会哀怜自己“我为女子,薄命如斯,是丈夫负心若此”,但她却说不出“我死之後,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的话。

 

       莺莺只写了首诗给元稹,硬着骨头咬着牙说“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既然都已经分开了不爱我了又有什么好说的呢,当时恩爱缠绵也就足够了,让他“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当爱情归于寂寥,繁华消于落寞,一切都只存在与记忆里,曾经的美好,只能活在心底。“惆怅旧欢如梦,觉来无处追寻”。或许她也明白,往事只能追忆,不可重温。曾经年少单纯的莺莺已经死了,只留下一具逐渐衰老的躯壳和悲伤的灵魂继续苟活。现实那样丑恶,我们却不得不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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